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在臺州愛華國際酒店召開了2012年度股東大會。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10614625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1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大會由公司董事長林廣祥主持,經鼓掌表決推舉了監(jiān)票人、計票人,經記名投票表決通過了以下事項:
一、2012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106146256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二、2012年度監(jiān)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106146256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三、2012年度財務決算及2013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同意104237976股,占有效表決權的98.20%;反對1908280股,占1.80%;棄權0股。
四、關于2012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
同意106146256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五、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同意106146256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六、關于投資建設臺州市內環(huán)路(黃巖段)部分路段的議案
同意106146256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七、關于設立臺州高速市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議案
同意106146256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八、關于向臺州高速市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拆借資金或提供擔保的議案
同意106146256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九、關于申請發(fā)行非金融企業(yè)債務融資工具的議案
同意106146256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公司董事會聘請了浙江新臺州律師事務所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見證。該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程序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議事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見證意見書備置于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