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山公館實施全員銷售模式加速“去庫存化”工作 |
發(fā)布日期:2016-04-05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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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山公館實施全員銷售模式加速“去庫存化”工作
近日,筆者從臺州高速泰和房產公司了解到,為了更好的推動“中央山公館”的銷售進度,加大推行銷售工作市場化運作的力度,經集團公司批準,決定在“中央山公館”樓盤實施全員銷售模式。
從泰和房產公司提供的銷售激勵和獎懲方案內容來看,激勵和獎懲對象分為高速房產員工和集團公司員工兩個層次。而高速房產員工還分為三個層級,其中第一個層級為高速房產公司班子成員,每人每年需完成的指標為3套,未完成者在工資待遇中罰扣2000元/套(稅后),超額完成的,超過部分獎勵3000元/套(稅后);第二個層級為高速房產公司中層干部,每人每年需完成的指標為2套,未完成者在工資待遇中罰扣1000元/套(稅后),超額完成的,超過部分獎勵3000元/套(稅后);第三個層級為普通員工,每人每年需完成的指標為1套,未完成者在工資待遇中罰扣500元/套(稅后),超額完成的,超過部分獎勵3000元/套(稅后)。
而集團公司員工不設定年度指標,但交易成功后可按3000元/套(稅后)的標準領取獎勵,條件是經推薦到銷售部備案,所介紹之人或者家人確實沒在展廳登記過,且成交的。
另外,獎勵套數的計算標準為單身公寓2套算1套,排屋1套算4套,商鋪1間算1套,車位不列入獎勵范圍。
這是一次探索,也是一次嘗試。上至高速房產管理層,下至普通員工都有具體的指標和任務。同時,獎懲相結合、標準相適宜的激勵措施,也讓方案更凸顯公平合理,更具有操作性和執(zhí)行力。隨著各項“去庫存化”措施綜合效能的逐漸顯現,泰和房產“中央山公館”項目的銷售形勢正朝著穩(wěn)中向好的方向發(fā)展。
曹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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