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道拋錨,引發(fā)撞人事故 |
發(fā)布日期:2007-12-20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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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車道拋錨,引發(fā)撞人事故
在家等候丈夫的李女士,不但沒有等到丈夫的平安歸來,反而等到的是丈夫死亡的噩耗。 11月17日零時,李某駕駛一輛轎車從溫州返回臺州老家,當車輛行駛至甬臺溫高速公路臺州段寧波方向183公里(過院橋1公里)處時,車輛碰撞了中央護欄,致使車子拋錨在超車道上。當李某與另一乘車人陳某在檢查車子的受損情況時,后方有一輛由安徽籍駕駛員李某駕駛的重型廂式貨車由于避讓不當,撞上了在車道內(nèi)檢查車子的李某和陳某,造成李某死亡,陳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本報提醒,如果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fā)生故障、事故時,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注意后方來車,及時做好避讓和安全措施,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xù)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設(shè)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然后立即報警,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zhuǎn)移到右側(cè)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nèi)的安全地方,同時注意后方來車,隨時做好避讓準備,夜間要學會燈光的判斷,如果車輛的直射燈光向你快速沖來,要及時逃避,防止被車輛碰撞。
(蘇來裕 湯好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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